本科二、三、四年级各团支部,研究生团支部:
推优上党课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毫不动摇的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在上院党课前一学期的成绩必须在本班排名前二分之一以内。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有补考科目,但是在大二补考科目不超过1门,而且要求补考必须通过,大三补考科目不能不超过2门,而且补考必须通过。
3.群众基础好,工作表现积极,在同学中有凝聚力起表率作用;
4.已向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,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;
5.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(青年志愿者/记者站/班委/学生会各部部长、副部长等)优先;
6.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二、人员分配
本科生二年级每班推选4人,本科生三年级每班推选3人,本科生四年级每班推选2人,研究生每班推选2人。
三、推优程序
1.支部推选: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;学生党支部派出督党员监督。团支部提出候选人,支部大会经过选举后向学生党支部上报名单,每个班级人数每年有具体通知(如有特别情况应提前向学生党支部提出申请名额);
2.上报学生党支部:各团支部要求形成书面报告,要包括如下内容:a、基本情况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,班级、主要联系方式、曾任职务、现任职务、申请入党时间、主要奖惩情况、重修科目及成绩、个人评价及团支部鉴定(要客观公正);b、投票情况:本支部团员总数、到会团员人数,参选人数、得票数、得票率(得票数/到会团员人数)、督导员意见、班主任意见后上报学生党支部;
3.学生党支部审查,决定人选。
4.学生党支部审查并上报院党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