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二、三、四年级各团支部,研究生团支部:
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、纪律性很强的工作。为了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,认真执行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坚持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的原则,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、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内来,现将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 思想进步,政治觉悟高,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、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;
2.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在日常工作、学习生活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、个人与组织的关系,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崇尚科学,反对邪教,在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;
3. 群众基础好,在校、院、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,工作积极、表现突出,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尤其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,即青年志愿者(注册)、记者站、班委、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、副部长等职务,考核优秀者优先发展;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。
4. 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,成绩优良,具体条件:
二、三、四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中排名前三分之一,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考核良好以上;二年级无不及格门次且所有英语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;(对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,由班主任自行推荐,支部讨论最终决定)三、四年级不及格门次累计不超过两门次且补考及格,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校学位英语考试。(特别说明:成绩排名以推优前的两个学期为准)
5. 参加院党课学习,并顺利结业。
二、推优程序
1. 团支部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,并通知学生党支部,党支部派支部委员参加;
2. 此次各团支部推荐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。 团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,邀请所有班委参加,最终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,进行两轮投票;第一轮投票选出比规定上报人数多1人的名额;第二轮投票进行差额推选,过2/3票者经监督党员和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生党支部;上报后名单不再进行增减递补(凡是签字栏有代签的,一经核实,全部给予院级记过以上处分,并取消该团支部本学期发展资格);
3.学生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委会,委派各支部委员到各团支部调查了解“推优对象”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个人综合素质,经与“推优对象”谈话后,上报学生党支部;
4. 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学生党支部第二次支委会,根据支部委员调查了解情况,初步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;
5. 各支部针对重点发展对象通过网站及通知的形式向全院公示,征求意见并实行异议期制度,最终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;
6.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党支部上报院党总支审批,并进行进一步的党支部培养教育。
三、评议程序:
a) 由监督党员宣读有效选票的基本要求;
b) 有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宣读候选人条件;
c) 候选人陈述自己的入党动机和入党决心;
d) 本支部成员按照要求进行投票;
e) 监督党员进行读票,记票及结果的统计;
f) 由团支书填写记录卡并由监督党员签字。
四、基本要求:
a) 必须有党支部派遣的两名监督员参加;
b) 团支部推优会议人数需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2/3;
c) 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;
d) 要坚持原则,严格条件,不凑人数,不弄虚作假,虚假票数,一经发现取消该班此次推优资格;
e) 附表与选票存根现场填写完毕后交于监督党员。
注意:所有未有党支部监督员参加的推优班会的选票均无效;党支部监督人名单另附。(所有上报人员必须符合条件,否则不要上报)
附件:
党的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.doc
校党课汇总.xlsx